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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10-29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有关人员:

  2019年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程序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61号),我所人选推荐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选拔人数和推荐名额

  今年沈阳市共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5名,我所可推荐2人。

  三、推荐选拔范围:

  我所正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以下人员不列入本次选拔推荐范围:

  (一)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领导;

  (二)担任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三)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四)2019年10月22日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五)在我市全职工作不足1年的人员。

  四、推荐选拔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我市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阅读《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认真填报以下材料并报送电子版:

  1.《2019年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附件2);

  2.《2019年申报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3.业绩佐证材料(扫描汇总至一个PDF文件);

  请申报人于2019年10月3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zhli@imr.ac.cn。申报材料内容应符合科研诚信要求,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联系人:李哲

  电 话:2391-1485

  E-mail:zhli@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填写说明.doc
附件2:2019年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3:2019年申报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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