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综合新闻
·科研动态
·学术活动
·媒体聚焦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金属研究所2023年度员工年度考核通知
 
2023-12-13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员工和团队考核管理办法》(科金人字〔202032号),现启动2023年员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中心、研究部/处(等以下简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员工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工作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属性分类分级实施,鼓励考核中对科技人才实施分类评价,所在部门根据不同人才类别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考核评价。年度考核按照《附件1: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员工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说明》执行,涵盖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合作、工作设想等,重点强化聚焦主责主业,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同时注重平时日常表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作为确定员工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年底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及下一年度薪级工资调整与发放的基本依据,同时也作为岗位竞聘、职务任免、合同变更的重要依据。 

  202311日以后新入职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一般不能评定为“优秀”;凡个人当年度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的,或受到诫勉处理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凡个人当年度累计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不计入考核年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个人当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待岗、病事假累计满3个月的;当年度发生旷工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期间受党纪或行政纪律处分,或触犯刑律、受刑事处分,或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违反科研诚信规定,经所科学道德委员会调查认定为存在科研行为不端的;在年度考核中故意弄虚作假的。 

  具体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

  二、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一)科研部门

  1.研究部主任(含中心副职)

  2.研究部副主任

  3.创新课题组组长、PI(不含中心负责人、研究部正副主任)

  4.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不含中心负责人、研究部正副主任、创新课题组长、PI)

  (1)考核时间安排

  (2)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A.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不含项目研究员,下同),考核由所在研究部组织。各科研部门应成立本部门正高级岗位人员考核委员会,一般由本部门研究部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组成,也可邀请所内相关领域的其他研究部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参加,具体人员由各科研部门自行确定,考核形式不限。

  B.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数量不超过该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含兼任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研究部主任、副主任和创新课题组组长、PI中的正高级岗位人员,不含项目研究员)的20%(计算结果带小数点的,统一舍去小数,如舍去小数后不足1人,则该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与该研究部其他人员共同考核,且该研究部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名额中,正高级岗位不能超过1个)

  C.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各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考核委员会应制定考核方案,并做好考核工作相关记录留存备查。人事处设计了两种《职工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0、附件11)供参考。

  D.以研究部为单位填写《附件5: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结果表-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

  5.科研部门其他人员

  (1)考核时间安排

  (2)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A.研究部其他人员(是指研究部中除上述中心、研究部与创新课题组负责人、正高级岗位人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下同)的考核由所在研究部组织。各科研部门应成立本部门考核委员会,一般由本部门研究部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研究员代表组成,也可邀请其他科研部门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参加,具体人员由各科研部门自行确定,考核形式不限。

  B.事业编制人员与特别研究助理合在一起组织考核,科金项目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单独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事业编制人员(加特别研究助理)、科金项目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分别不超过该研究部其他人员中各自人员类型总数的20%(计算结果带小数点的,统一舍去小数),否则考核结果无效。【举例:该部门其他人员总数为30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和特别研究助理共10人,科金项目聘用人员共20人,劳务派遣人员共5人),则该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和特别研究助理“优秀”档次不能超过2人,科金项目聘用人员“优秀”档次不能超过4人,劳务派遣人员“优秀”档次不能超过1人】

  C.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各研究部考核委员会应制定考核方案,并做好考核工作相关记录留存备查。人事处设计了两种《职工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0、附件11)供参考。

  D.以研究部为单位填写《附件6: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结果表》。

  (二)管理和支撑部门

  1.管理和支撑部门正、副职

  (1)考核时间安排

  2)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A.管理和支撑部门正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本部门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本人代表部门作述职报告共计12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进展及成果、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主要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管理业绩、廉政建设、职工满意度等。部门正职考核委员会一般由所领导、院士、所党委委员、所纪委委员、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心负责人、研究部主任、创新课题组组长或PI、所职代会联席会议成员、在职职工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管理和支撑部门正职按总人数的20%比例评优(计算结果带小数点的,统一舍去小数)。

  B.管理和支撑部门副职参加人事处统一组织的考核,由本人作述职报告7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分管工作进展及成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改革创新和“一岗双责”等。考核委员会一般由所领导、所党委委员、所纪委委员、创新课题组组长或PI、所职代会联席会议成员、在职职工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正职组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管理和支撑部门副职总人数的20%(计算结果带小数点的,统一舍去小数)。

  C.本次考核将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管理和支撑部门正、副职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进行述责述廉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管理和支撑部门非领导岗位工作人员

  (1)考核时间安排

  (2)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A.管理和支撑部门非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审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管理和支撑部门考核“合格”人员,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参加“优秀”档次的竞争。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采用作工作报告的形式进行评选,每人报告5分钟, 回答问题3分钟,主要应报告在协助推动部门完成年度工作台账、部门主要工作等方面做出的个人贡献。如申报评优人员未能获得“优秀”档次,则结果按照“合格”档次确定。“优秀”档次人数控制在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人员总数的20%以内,管理部门与支撑部门分别设置评优名额;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主任、编辑部主任、组长与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设置评优名额;事业编制与科金项目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分别设置评优名额。管理和支撑部门竞优委员会由所领导、所党委委员、创新团队负责人、职能部门正职代表组成。竞优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B.各管理和支撑部门自行组织本部门非领导岗位人员年度考核,选出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人员。考核可采用评委评议、部门负责人评议、本部门人员互评等形式。鼓励各管理和支撑部门间根据职责特点联合开展考核,促进业务交流。

  C.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建议各管理和支撑部门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并做好考核工作相关记录留存备查。人事处设计了两种《职工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0、附件11)供参考。

  D.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附件6: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结果表》。

  (三)后勤服务部门(包括动力站、车队、运行与维修维护等)

  1. 考核时间安排

  2. 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1)各后勤服务部门(含独立核算单元)自行组织本部门个人年度考核,成立考核委员会,选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人员,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20%(计算结果带小数点的,统一舍去小数)。考核委员会一般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后勤与基建处等管理部门与科研部门负责人、领域专家代表组成。

  (2)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事业编制人员、科金项目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分别不超过本部门各自编制类型人员总数的20%(计算结果带小数点的,统一舍去小数),否则考核结果无效。

  (3)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各部门考核委员会应制定考核方案,并做好考核工作相关记录留存备查。人事处设计了两种《职工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0、附件11)供参考。

  (4)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附件6: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结果表》。

  (四)产业公司人员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和提交要求

  1.请务必下载并填写本年度最新考核表格

  2.所有在岗职工均需填写相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员工根据本人编制类型,分别下载填写附件2、附件3或附件4,材料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3.提交考核材料前须检查确认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所有考核表均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否则将发回补签;

  4.研究部主任签署除本人、研究部副主任、创新课题组组长(PI)外本部门其他职工的考核意见;

  5.研究部主任(含中心副职)本人的“本部门评鉴意见”由本部门所在中心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字,研究部副主任、创新课题组组长(PI)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本部门评鉴意见”处仅需所在研究部主任签字即可,无需填写其考核等级,将由人事处根据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考核结果统一填写;

  6. 各部门请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向人事处统一提交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注意事项

  1.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创新课题组长/PI须在提交考核结果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并向人事处提交部门负责人或创新课题组长/PI签字的考核及反馈情况书面说明

  2.考核结果将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员工和团队考核管理办法》(科金人字〔2020〕32号)实施。

  3.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其所在部门需提供书面材料并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说明相关人员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原因。

  4.当年度6月30日后岗位等级晋升的员工,按晋升前岗位等级参加考核

  5.当年度科金项目聘用岗位竞聘为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编制岗位参加员工年度考核。

  6.当年度发生部门调动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与现部门负责人商定是否回原部门考核。

  7.如需要本部门全体人员名单,请打电话或发Email给人事处联系人。

  8.尚未纳入研究部的个人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无需填写其考核等级,将由人处根据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考核结果统一填写。

  9.按照《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科金人字〔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事业编制与特别研究助理人员,经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将进行嘉奖(2000元/人,发放嘉奖证书),费用由所支经费支出,可结合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兼得考核奖励性绩效;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科金项目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参照以上制度进行奖励(2000元/人,发放奖状),费用由所支经费支出

  10.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与独立性,原则上被考核部门组织内部人员考核时不得向考核委员会成员发放任何形式的报酬

  11.如有未尽事项,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人:王申瑞 8397-0766 shrwa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员工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说明.pdf
附件2:2023年度员工考核登记表(事业编制人员及特别研究助理).doc
附件3:2023年度员工考核登记表(科金项目聘用人员).doc
附件4:2023年度员工考核登记表(劳务派遣人员).doc
附件5: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结果表-研究部正高级岗位人员.xlsx
附件6: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结果表.xlsx
附件7:2023年度研究部主任(中心副职)述职表.docx
附件8:2023年度研究部副主任述职表.docx
附件9:2023年度创新课题组组长、PI述职表.docx
附件10: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评价表-方案1(供各部门参考,无需提交).xlsx
附件11:2023年金属所各部门职工考核评价表-方案2(供各部门参考,无需提交).xlsx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邮编: 110016
运维邮箱: office@imr.ac.cn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5387号-1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