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创新团队:
为保证原“实习生”(非联合培养博士生)继续完成后续实习,现开始接受申报,申报工作采用线上OA审批模式,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3年9月30日前已在OA系统完成审批的原“实习生”;
2.身体健康;
3.个人已购买与实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期限相符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实习期及补贴标准
1.实习期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确定,最长可至学生本人现学习阶段(本科/硕士)学业结束(不再设限到年底);
2.生活补贴上限为2000元/月。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网上申报:所网主页-OA系统-流程-新建流程-研究生管理-联培生审批表,进入填报《联培生审批表》(临时使用此审批流程,原“实习生”身份并非改为“联培生”),上传旧版实习协议。
按照要求上传申报人身份证电子版、学生证电子版、工行卡电子版、与实习内容及期限相符的意外伤害保险电子版、安全承诺书。
在OA系统中填好以上信息后,由创新课题组长/PI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线上审批后提交人事处审批。
网上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周五)。
四、其他事项
1.实习学生如实习期间在所工作时出现人身意外伤害,由个人向投保保险机构申请赔付。
2.根据所内安全相关规定,实习学生须完成三级安全培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完成培训后将培训记录的电子版或复印版提交人事处备案。完成安全培训备案的实习生方可启动后续实习。
联系人:孙惠超
电 话:2397-9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