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综合新闻
·科研动态
·学术活动
·媒体聚焦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2-06-13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型 

  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 

  二、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规模 

  拟资助19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5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4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和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9个月,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41日至20251231;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41日至2024331 

  四、申请资格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4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2)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JSPS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附件要求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模板见链接内附件1)。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链接内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请拟申报的老师点击上方文字链接,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于20229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文档附件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邮编: 110016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5387号-1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