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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沈阳市“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3-19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沈阳市“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沈科协202110号,附件1),为做好第三届沈阳市“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长期奋斗在沈阳市科技战线,致力于科学研究与普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富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科技情怀,具备良好道德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先进典型。评选对象职务职称不限。 

  最后由活动组委会组织科技专家和媒体专家,综合考虑候选人业绩、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10 名。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 从事科技工作 5 年(含)以上并仍坚守科技工作岗位。  

  3. 热衷于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或科学普及工作,具有执著钻研、创新进取、勇攀高峰、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业绩突出,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4. 人物可亲可敬,事迹真实感人,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争先能够起到鲜明的导向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第三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2. 《第三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3. 事迹材料(生动感人,字数1000-2000字,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4. 个人工作照片(电子版3-5 张,要求画面清晰,有感染力,统一为 jpeg 格式,像素不低于1024*768,大小不超过5M,附简要文字说明); 

  5. 《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1323日(周二)17:00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逾期将不予受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将在所内进行公示。 

  联 系 人:李哲       刘宇翔     
  电子邮箱:zhli@imr.ac.cn  yxliu@imr.ac.cn      
  联系电话:23971485     23971503 

文档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届沈阳市“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沈科协〔2021〕10号).pdf
附件2.《第三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3.《第三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xlsx
附件4.《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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