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沈阳市“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沈科协〔2021〕10号,附件1),为做好第三届沈阳市“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长期奋斗在沈阳市科技战线,致力于科学研究与普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富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科技情怀,具备良好道德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先进典型。评选对象职务职称不限。
最后由活动组委会组织科技专家和媒体专家,综合考虑候选人业绩、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最美沈阳人·最美科技工作者”10 名。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 从事科技工作 5 年(含)以上并仍坚守科技工作岗位。
3. 热衷于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或科学普及工作,具有执著钻研、创新进取、勇攀高峰、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业绩突出,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4. 人物可亲可敬,事迹真实感人,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争先能够起到鲜明的导向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第三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2. 《第三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3. 事迹材料(生动感人,字数1000-2000字,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4. 个人工作照片(电子版3-5 张,要求画面清晰,有感染力,统一为 jpeg 格式,像素不低于1024*768,大小不超过5M,附简要文字说明);
5. 《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1年3月23日(周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逾期将不予受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将在所内进行公示。
联 系 人:李哲 刘宇翔
电子邮箱:zhli@imr.ac.cn yxliu@imr.ac.cn
联系电话:23971485 23971503